最近,社会上各种名目的所谓投资理财公司瞄准大学生这一群体,以投资借贷、资金周转、无息贷款等名义在学生中放贷,此类贷款存在很多陷阱。
一、虽打着无息贷款的晃子,但一旦不能按期还款,则需交纳高额的违约金和罚金。如某公司的借款协议中规定,未按协议约定的还款时间足额还款,则按照当期应还本息的10%计算逾期违约金,按天累积,并每日按当期应还本息5%收取罚息,按天累积。以应还款500元为例,逾期一天,收取75元的罚息及违约金,连本带息需还款575元,逾期两天,连本带息需还款661元,逾期三天则需还款774元,累积下去,数额惊人。
二、学生是消费群体,没有收入来源,且大多数是瞒着家长贷款,一旦到期不能还款,不能交纳高额违约金、罚金,只能采取各种方式躲债,届时,放贷公司会采取多种手段追债,甚至危害生命安全。
为保证我校学生安全,请各学院做好如下工作:
一、进行防“高利贷”宣传教育,给学生讲明民间借贷存在的风险。
二、进行摸底,排查是否有通过民间借贷机构借款的学生,是否有投资理财意向、购置高端电子产品意向、大额消费意向的学生,是否有为他人借款提供担保的学生,是否有以为借贷公司介绍借款人获利的学生。
三、做好风险化解工作。对排查出来的已借款学生,必要时联系家长,帮助其按时还款,并杜绝再次借款;对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的学生,要密切关注;对为借贷公司介绍客源从中获利的学生,要做好教育工作,防止陷入借贷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