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安全教育 》 安全预警 》 正文 安全预警(二) 作者: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4日 09:30 点击数: 来源: 春季气候变化异常,风大物燥,人员活动频繁,正是火灾多发季节。警方提示:春季里,市民家居要特别加强对用火用电的管理,注意烹饪用火和电器通电时间不要过久,要及时注意检查和维护室外的电源线路,避免强风之下引燃起火。大风天,不要在室外用火,不要携带火种上山,不要烧纸和烧荒。清明前后祭扫时,不要在山林中燃放鞭炮、燃烧纸钱、点香烛等,谨防发生山林火灾。 上一条:警惕不法分子利用“0731-110”电话行骗 下一条:安全预警(一)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