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一师党字〔2015〕47号
关于印发《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附属单位:
2015年6月,我校被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评定为“平安高校”建设立项单位。根据“平安高校”建设相关标准和我校实际,现制订我校平安校园建设实施方案,请各部门、各附属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操作细则,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
中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委员会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15年9月8日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党委行政办公室 2015年9月8日印发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实施方案
“平安校园”建设是高校加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是学校管理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认真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努力创建平安校园,为学校改革发展和人才培养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 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平安湖南建设工作的有关精神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平安高校”建设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我校“平安校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依法治校,按照“安全、稳定、健康、文明、和谐”的总体要求,在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严格督查;结合我校实际,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扎实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安全文化建设,保护师生身心健康,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为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
在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各二级单位密切协作,全校师生共同参与,推进我校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师生和校园安全,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校园人防物防技防达到规定要求,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校园一般刑事治安案件发生次数显著下降,杜绝涉校涉生的政治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校园秩序井然、环境优美,以育人为本的校园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校园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师生良好的道德风尚、和谐的人际关系基本形成。努力使学校成为培养全面和谐发展的一代新人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创建师生喜爱、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平安、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
三、具体措施
1.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及时充实学校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防范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宗教组织、邪教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等渗透破坏活动。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组织对学校安全稳定形势进行动态分析、监测,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2.强化对重点人的教育稳控。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高校重点人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落实对学校重点人的工作措施和管理台账,定期排查、分析重点人现实表现和活动情况,严格落实管控责任,密切掌握重点人活动动向,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稳控方案。
3.加强意识形态的引导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4〕59号)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14〕20号),在全校师生中广泛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敌情意识和保密意识。加强对学校论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的管理,切实落实对校内各类涉外学术活动的审批程序。加大对学校涉外资金、涉外项目、涉外活动的审批和监管力度。加强校园网络舆情监控,强化网上巡查,定期收集、研判网上师生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并处置网上不良信息。
4.切实做好防范处理邪教工作。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意见》(湘教工委发〔2012〕7号),调整充实学校反邪教工作机构,强化校园治安防控,坚决防范“法轮功” “门徒会”“全能神”等邪教组织对学校的渗透破坏。定期开展校园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师生识邪、防邪、拒邪、反邪的意识和能力。
5.开展禁毒防毒工作。大力开展识毒、防毒、拒毒知识教育,进一步增强明辨是非、抵制诱惑的能力,筑牢在校学生拒毒防毒的防线,努力实现“校园无毒品、学生不吸毒”的总目标。
6.妥善处置突发不稳定事件。适时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强化演练,每学年结合新生入学军训、“ 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开展不少于1次的消防、防灾减灾演练活动。
7.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坚持源头治理,关注师生民意,加大后勤保障投入,完善学生生活设施,健全资助体系,提高校园公共服务管理水平。重视师生关注的实际问题和信访反映突出的问题,畅通和规范诉求表达渠道,依法及时解决师生的合理合法诉求。引导广大师生自觉将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8.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构筑全方位、动态化的学校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调处体系,依靠师生及时预防化解,确保治安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100%。健全矛盾纠纷、安全隐患预警机制,学校每个月组织排查不少于1次,落实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和安全隐患台账校院两级管理制度。
9.健全心理危机排查干预机制。完善校院两级心理咨询机构,建立学生心理专项档案,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使新生心理普测率达100%,充分发挥心理咨询与辅导对学生心理的干预和引导作用,预防和减少重大心理危机事件的出现。
10.完善人防措施。建立健全保卫干部定期培训学习和适时交流轮岗等工作机制;加强专业安保队伍建设,按照不低于在校师生员工人数3‰的比例配备专职安保人员,使保安人员持证上岗率不低于90%,并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建立并落实门卫值班、宿舍外来人员进出和校园车辆出入示证登记检查制度,对重点部位、重要节点实行“守卡控点”,派驻专人24小时值守。
11.加强物防建设。严格落实保密室、财务室、重点实验室、计算机房、危化物品保管室等重点部位的防失(泄)密、防盗窃设施。统一配发校园保安制服、头盔、警棍等“单兵装备”,配齐配足钢叉、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等护卫器具。完善校园交通设施设备,规范设置鸣笛、限速、禁停等交通标识标牌标线以及减速带、警示牌和车辆停放场所。全面落实《车辆出入停放管理办法(修订稿)》(湘一师校字〔2015〕25号),确保校园交通安全。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消防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第28号令),安排专项经费,配齐消防安全器材,畅通消防通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2016年,完成学校围墙合拢工程。
12.提升技防水平。完善学校视频监控系统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实现视频监控全面覆盖校园出入口、校内交通干道、重点部位、重要活动场所,配备专人值守,监控记录保存30天以上。完善学校应急指挥中心,与湖南省教育系统应急指挥平台无缝对接。2016年实现与所在地公安部门的指挥中心(报警平台)联网运行。同时,完成校门道闸系统和车辆出入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全面推进学生宿舍门禁系统和智能门锁的使用,充分发挥技防功能,对违法犯罪活动起到震慑作用。
13.落实信息化防控。主动适应社会信息化发展要求,加快推进学校安全管理信息化进程,加强对校内人口、房屋、证件、车辆、场所等基础信息的动态采集、整理、分类,规范安全信息管理。加强网上舆情监测研判、网络谣言辟谣应对机制,严防网络炒作和有害信息传播,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舆论环境。
14.构建治安联防工作机制。加强和创新校地联动、警校联动工作机制,逐步建立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一体化运行的立体治安防控体系。积极推进校园安全防范网建设,依法整治校内外治安环境。
15.加强师生法制安全教育。把大一新生安全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实现安全教育进课堂。推进成立安全教育教研室,3年内做到有教材、设学分、保学时、强师资,逐步实现安全法制教育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利用校园网、广播站、校报校刊、宣传橱窗、微博、微信等媒介以及讲座、知识竞赛、辩论赛、主题征文、微电影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对师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作用,利用法制宣传日、消防日、应急知识宣传周、反邪教宣传日等契机营造校园安全文化氛围。引导全体师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
16.加强食品安全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和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与责任制度,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关。
17.加强校舍安全的检查工作。教学、生活、活动等建筑与设施,要布局合理,坚固耐用,符合安全要求。职能部门要定期对校内建筑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
18.加强学校大型活动安全。严格执行大型活动报批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制订安全预案,切实做到活动之前有预案、活动之中有巡查、活动之后有总结。
19.推进校园群防群治工作。充分发挥学校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健康指导老师和学生宿管员等群体在平安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充实和整合看门守栋队伍、学生护校队、学生志愿队等群防群治力量。积极组建义务消防队、护校队等师生自防自治组织,健全信息员队伍,完善组织形式,规范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打造“大保卫”工作格局。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学校将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平安校园建设领导小组,落实联合联动工作举措,加强领导和统筹。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制定深化平安处室、平安院系、平安班级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2.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平安校园建设领导机构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单位内部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为“平安校园”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实行“一岗双责”,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的制度,逐级签订综治维稳安全工作责任书,将平安高校建设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单位、到个人。
3.经费保障。严格落实平安高校建设经费保障制度,按照在校师生人均不低于5元的标准安排维稳工作专项经费,根据学校发展的要求,将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并建立正常的经费增长机制。
4.宣传保障。坚持集中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型媒体等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宣传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积极宣传学校对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的总体部署、任务要求和政策措施,引导和发动广大师生积极投身平安校园建设,提高平安校园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平安共建、和谐共享的良好氛围。
五、考核奖惩
按照“四个全覆盖”(“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全覆盖和考核奖惩全覆盖)的有关要求,把平安校园建设情况纳入学校党建职责和年度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推动平安校园建设责任的落实。对平安校园建设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部门严格实行挂牌整治,对于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造成学校治安秩序混乱或发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重大案件的,给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并与干部实绩考核直接挂钩。